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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莞理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工作职责

发表时间:2020年05月23日 20:26

(莞工纪〔2019〕12 号)

为充分发挥学校纪委委员的作用,切实履职尽责,深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我校纪委委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坚决执行学校纪委的决议和决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

二、按照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总要求,做全校忠诚、干净、担当的表率和模范。

三、按要求参加纪委全体会议,讨论、研究和决定规章制度制订、党员纪律教育、党员违纪处理、工作计划安排与总结和述责述廉工作等,积极发挥纪委委员作用。

四、坚持密切联系师生员工,勤于调查研究,讲真情、说实话,及时了解学校的党风党纪情况和党员的思想动态,提出加强和改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意见和建议。

五、定期或不定期深入联系二级组织机构,传达上级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听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指导、监督和检查所联系的二级组织机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六、认真学习有关法规,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刻苦钻研业务,熟悉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法,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注重运用“四种形态”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七、加强与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的工作交流、沟通和研讨,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整合工作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完成学校纪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八、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泄露工作中属于保密的相关事项和内容。

    九、完成学校党委和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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