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广东省教育系统开展
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
根据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十一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关于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部署,省委、省纪委关于2013年全省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部署,结合我省教育系统下半年开始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现就开展2013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严纪律、正作风、促廉洁”为主题,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对党员干部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作风纪律教育、政治品质与道德品行教育、廉洁自律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和广大教职员工的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夯实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的思想基础,弘扬优良作风,强化廉政风险意识,坚持廉洁自律,保持清廉本色,为我省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坚强保障。
二、学习内容和时间安排
主要学习内容有:党的十八大报告,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李克强同志在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胡春华同志在十一届省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朱小丹同志在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黄先耀同志在十一届省纪委二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袁贵仁、王立英同志在2013年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工作报告;陈伟东、罗伟其、赵康同志在2013年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工作报告;《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广东省贯彻落实< 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实施办法》、省纪委《关于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的意见》;《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等党内法规和《广东省高等学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暂行办法》、《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暂行规定》等我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制度规定;正面典型先进事迹和反面典型案例剖析等。
今年我省教育系统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机关和直属单位(不含学校)在7、8月份开展;部省属高校和省教育厅直属学校在9、10月份开展;其他高校和地市教育局根据当地党委、纪委的部署和要求,参照本意见开展。各单位要根据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相对集中5—7天的时间组织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活动,确保教育学习内容的落实。
三、教育对象和重点
纪律教育对象是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和学校全体师生员工,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部门和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我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注意区分不同对象,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好纪律教育学习活动。
(一)抓好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为重点的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矢志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大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事业观,始终保持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中国社会发展现状、反腐倡廉建设现状,强化民族自尊心、自豪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以坚定的自信走强国富民之路。
(二)抓好以政治纪律教育为重点的党纪教育。重点抓好纪律教育,引导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勤政廉政,做到为民务实清廉。通过开展政治纪律教育,使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坚决维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抵制和反对违背党的政治路线和方针政策的言论和行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开展法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党纪条规学习,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增强廉洁从政、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增强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规范党员干部从政、从教行为。
(三)抓好以治理庸懒散奢为重点的作风教育。加强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把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与我省教育系统实际相结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治“庸”,就是整治党员干部不思进取、能力平庸,主要解决执行上级决策部署走样变形,重点工作项目落实不力,处理业务工作漏洞迭出等突出问题。治“懒”,就是整治党员干部效率低下、失位缺位,主要解决工作拖拉、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吃拿卡要、得过且过、服务态度差等突出问题。治“散”,就是整治党员干部思想涣散、纪律松弛,主要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等突出问题。治“奢”,就是整治党员干部公款铺张浪费、贪图享乐,主要解决在“三公”消费中违反规定,奢侈浪费;违反“六条禁令”,用公款“大吃大喝”;评比表彰、检查考核、庆典论坛等活动过多过滥等突出问题。各单位要以整治庸懒散奢为突破口,深入推进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实现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凝心力、治奢保清廉的目标。
(四)抓好以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廉洁从政、廉洁从教为重点的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深入开展以勤奋敬业为主要内容的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践行“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广东精神,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德律己,勤廉从政,规范从政行为和道德操守,自觉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和教风学风建设,把廉洁从教纳入师德建设范畴,提高教职员工职业道德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学术道德规范和诚实守信教育,加大对广大教师特别是学术带头人、科研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等人员的教育引导,规范学术行为,端正学术风气,优化净化教书育人环境。
(五)抓好青少年学生廉洁修身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和我省的实施意见,在校园中持续开展面向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廉洁诚信教育。用好大、中、小学《廉洁修身》教材,开足开好廉洁修身课程,把廉洁修身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和素质教育结合起来,渗透到日常教学和党团活动等工作中。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增强国家意识、民族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廉洁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把廉洁文化建设融入学校校园文化建设之中,大力开展以“读廉书、知廉事、践廉行”为主要内容的校园廉洁文化系列活动,培养学生崇尚真知、文明礼貌、诚实守信、洁身自好的良好道德品质,促使其成长为道德品质与科学文化兼修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四、教育载体和形式
为丰富纪律教育的形式和载体,省纪委编印了《反腐倡廉教育读本(2013)》,拍摄了专题教育片,作为今年纪律教育的基本教材;省教育纪工委和省纪委宣教室联合编印了《广东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教育读本(2013)》,免费供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员工学习使用。省纪委教育读本、专题教育片请各学校直接与省纪委宣教室联系购买(联系人:潘建平,电话:87195079,28389929,18922223361)。省教育纪工委免费发送的教育读本,将于近期发送到各学校,请广州地区各高校及时与省高等教育出版社联系发送事宜(联系人:罗文波,联系电话: 13660632150;地址:广州市白云区西槎路799号聚龙工业区6号楼5楼),广州地区以外的学校由本市教育局代发。
各单位要充分用好省纪委、省教育纪工委提供的教育载体,落实好统一安排的纪律教育学习活动。做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动员部署; 围绕纪律教育主题分类分层次开展专题辅导;运用“三会一课”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学习;运用正反典型事例,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组织有关干部参加省教育纪工委在广州举办的广州地区市属高校重点岗位、重点部门处级干部反腐倡廉专题辅导报告会;组织开展好首届高校“廉洁·诚信”辩论赛;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观看省纪委拍摄的文献片和剖析违纪违法典型的专题电教片,开展学习讨论和观后感征文活动;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到省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开展教育活动,活动结束后,要组织党员干部结合实际开展专题讨论、研究交流、撰写心得体会等,加深反腐倡廉教育的效果。结合《廉洁修身》课程教育,在青少年学生中开展一两项廉洁教育专题活动;积极参加省纪委组织的系列廉政文化活动等。积极探索新学科、新技术、新知识和纪律教育有机结合的途径和手段,增强教育的感染力、吸引力和说服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从加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做到通盘考虑,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层层落实。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亲自研究部署纪律教育重要问题,带头参加纪律教育活动。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协助党委抓好纪律教育活动,制定活动方案,细化任务分解,督促工作落实。为加强对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成立委厅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教育纪工委。各高校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
委厅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罗伟其;副组长:景李虎、赵康。办公室主任:赵康(兼);成员:周和、王创、朱俊文、王书生、林锡江。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气氛。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调动本单位各级组织的积极性,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纪律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加强新闻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新兴媒体,通过网络、电视、电台、报刊等载体,大力宣传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进展和成效,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要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反映纪律教育月的动态情况。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联络工作,及时将开展活动的创新做法、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等,以信息、简报形式报送省教育纪工委办公室电子邮箱。
(三)注重教育实效,确保任务落实。要把纪律教育学习活动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把专题学习、群众评议与改进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办几件群众关注高、社会影响力大的实事、好事。要紧紧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努力将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取得的成果体现到科学决策上,把教育内容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解决实际问题,促进本地、本单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所属部门、单位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活动的指导和检查,确保学习任务的落实。对纪律教育学习活动搞得好的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其做法和经验;对纪律教育学习活动不重视、不落实的部门和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省教育纪工委将通过编印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专题简报和调研检查等形式,对纪律教育学习活动进行指导和督促,务求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省教育厅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于8月20日前,将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总结材料书面报送省教育纪工委办公室。广州地区部省属高校和省教育厅直属中职学校于11月10日前,将总结材料及《2013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书面报送省教育纪工委办公室。其他高校请将开展活动的信息、简报和总结等材料在报送当地市纪委(或上级部门纪委)的同时抄送省教育纪工委办公室。
省教育纪工委办公室联系人:赵薇薇、陈芃辰,电话:020-37626923、37626598,电子邮箱:jgw37628945@126.com。
附件
2013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2013年 月 日
组 织 领 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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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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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育 学 习 形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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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摆问题与整改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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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一把手作教育动员或辅导报告
次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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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出纪律教育经费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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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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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专题研究反腐倡廉教育工作
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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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教育活动党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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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党员总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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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教育活动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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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或专家作辅导
次数
/
听课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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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观看反腐倡廉专题片
场
次
/
观看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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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
学生创作廉洁文化作品
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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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学习党廉
知 识
竞赛
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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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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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警示教育图片展
个数
/
观看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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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反腐倡廉演讲比赛
场次
/
参加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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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廉政文化专题文艺演出场次
/
观看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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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正面典型数
/
剖析反面典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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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撰写心得体会
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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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稿件被校级以上媒体采用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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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形式
(请填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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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摆问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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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整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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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缴红包及有价证券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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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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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制度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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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 办好事实事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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