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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莞理工学院2014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年03月14日 00:00

莞工纪〔2014〕2号
 
校内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单位:
    现将《东莞理工学院2014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中共东莞理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3月12日
 
 
 
 
东莞理工学院2014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014年,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将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要求,继续坚持“十六字”方针,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严明党的纪律,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继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和制度建设,为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一、强化责任意识,保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反腐倡廉工作涉及各级各部门各领域,必须强化责任意识,以强有力的责任体系和工作合力保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各级各部门负共同责任。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班子成员要依据职责分工与学校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并结合年度考核做好“述职、述德、述廉”三述工作。
    二、严明党的纪律和作风要求,强化监督执纪
    严明党的纪律和作风。持之以恒地推进作风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加强执纪监督,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严格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加大党务公开、校务公开、财务公开、院(系)务公开力度,按规定公开学校“三公经费”,实施阳光治校。开展对上级关于厉行节约和廉洁自律的“十五条禁令”、学校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执纪问责,以及对机关、教学、教辅、后勤等部门工作作风的明察暗访。
    认真处理信访举报和违纪违规案件。坚持完善校领导接待日和党代表工作室职责,畅通举报投诉、师生反映渠道,继续做好阳光热线和“莞工热线”的日常管理工作。坚持抓早抓小,惩处与保护相结合,进一步加强与市纪委、检察院、信访局和省教育纪工委等部门的联系,妥善处理信访举报,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积极开展警示教育。
    三、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完善校园廉政文化建设体系。围绕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开展廉政文化宣传创建活动,探索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建设,培育廉洁价值理念和良好校风、教风、学风,丰富“廉兴莞工”(教工)、“廉洁人生”(学生)品牌内涵。
    创新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载体方式。立足实际,不断创新行之有效的活动方式,把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作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思想教育和法纪教育的突出品牌活动抓实抓好。
    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将廉洁从政专题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加强对新一届中层干部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加强对教学科研骨干特别是学术带头人的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对全校师生特别是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法规法纪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四、注重预防,继续推进惩防体系和制度建设工作
完善学校惩防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要求,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协同党委组织部推行中层干部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计划。坚持边查找、边治理、边整改、边完善,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制度建设台账中余下的制度,逐步健全促进党员干部自觉贯彻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规章制度体系,强化教育实践活动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
    继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紧紧抓住“找、防、控”三个环节,从体制、制度和实际运作入手,着力查找廉政风险点,积极探索重在预防和标准化、操作性强的防控模式,与中层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相结合,推动全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五、强化监察审计作用,规范权力运行
    创新内部审计工作。尝试自行审计和委托审计相结合,做好常规审计和重点项目审计。今年校纪委、审计监察处要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对26个部门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二是根据《东莞理工学院经济责任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监督新一届中层行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经济责任;三是对专项资金和重点项目开展绩效审计;四是继续做好原城市学院莞城校区的过渡审计服务工作,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五是加大对会议、接待、外出考察、各类庆典和节日活动等经费使用的审计检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六是提高审计信息化水平,实施财审联网,强化事前事中审计。
    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的监察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工程修缮、物资采购、职称评聘、干部选拔、评优选先和科研经费等的监察力度;继续做好招生考试、教育收费的检查监督;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行为条例》;积极配合开展“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整合利用”和“强化资金管理,厉行勤俭办学”两个专项整治行动;监督落实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
    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加强对效能监察工作的宣传,增强教职工的工作责任感和效率意识;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为重点,开展明察暗访,确定1—2个单位作为效能监察试点;突出重点监察事项,对发现的问题予以公开通报并责令整改。
    六、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反腐倡廉工作水平
    严肃工作纪律。严格纪检监察工作程序、回避规定和保密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师生员工和新闻舆论的监督。
    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教育和自身建设,重点开展对党总支换届后的纪检工作队伍的政治业务培训,提高纪检干部的履职能力,坚守责任担当,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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