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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准则》《条例》精神严格规范党员干部言行

发表时间:2015年10月28日 00:00

 

1028东莞理工学院党委召开党建工作会议,专题学习宣传新近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校中层以上干部及党务工作人员参加了学习。

会上,校党委书记成洪波指出,新的《准则》和《条例》对我们如何规范党员干部的言行提供了最好的依据。通过制度的刚性和建设性力量,能够真正使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准则》和《条例》的颁发彰显了党中央的坚强决心,真正体现了我们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具体要求。可以说《准则》是树立了一条道德的高线,这条高线是看得见也够得着的,它不是过去那样的只是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而是对每一个党员都有要求,对党员领导干部还再加上了四个廉洁。这个廉洁也不仅仅是局限于廉洁从政,还扩展到了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持家等等方面,这是重在立德,倡导我们向善的。而《条例》则是立规,是惩恶的,是一条底线,是一份负面清单,它要求党组织和党员必须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都必须受到追究,实际上体现了党纪严于国法。

最后,成洪波强调,《准则》和《条例》作为党内法规出台,是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笼子,都是带电的高压线,所以执行起来我们不能搞特殊,不能有例外。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敢于担当、敢于较真。今天大家是一个初步的学习,回去以后要认认真真熟读熟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把握党纪严于国法的内涵精神,严格规范自身言行,努力追求道德高线,自觉远离纪律底线,真正使我们的纪律教育学习长期见效,我们内在的教育学习不断地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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