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谈话”、“提醒谈话”、“警诫谈话”是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贯彻落实广东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努力把各级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的意见》精神,压实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规范开展党内谈话工作的三种不同形式。
“日常谈话”是党组织一把手通过约谈或结合听取工作汇报、调查研究等日常工作,经常与党员干部进行谈话,及时了解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纪律状况,提出希望和要求。日常谈话要经常进行。
“提醒谈话”是党组织一把手发现管辖范围内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科级干部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而进行的及时提醒。学校纪委也根据反映的问题线索可视情况委托二级党组织一把手对问题线索涉及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如实反映情况、说明问题,并在15个工作日按要求提交谈话材料。
“警诫谈话”是党组织一把手对受到了党纪政务处分或诫勉处理的党员干部谈心谈话,要求其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同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勉励其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