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职务犯罪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以系统内纪检干部违纪违法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受警醒、知敬畏、守廉洁、强纪律,结合学校党纪学习教育安排,纪检监察室党支部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员赴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开展旁听东莞市厚街镇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案件庭审,接受警示教育。
本次旁听庭审的案中人原为纪检干部,因“贪图享乐、丧失理性”“利益熏心、心存侥幸”“漠视党纪、滥用权力”,最终导致锒铛入狱,严重损害纪检干部的形象,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本次旁听庭审,旨在让学校纪检监察干部能够检身正己,牢记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牢记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天然的“免疫力”,珍惜组织给予的身份与荣誉、信任与重托,坚持有无监督一个样、八小时内外一个样,做到严守规矩、心存敬畏、廉洁自律,做到不任性、不糊涂、不逃避,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深化自身建设,做到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
(撰稿:梁志凯,一审:梁志凯,二审:汤凌峰,三审:王浩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