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学校纪委举行专题学习会,邀请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胡庆乐老师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辅导。校纪委委员、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及纪检监察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专员赖日辉主持。
胡庆乐围绕“监察法立法回顾”“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高校监察实务”等方面对《条例》作了解读。
赖日辉指出,《条例》是一部全面系统规范监察工作的基础性法规,对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条例》的颁布施行,充分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的鲜明立场和接受最严格监督约束的坚定决心。
赖日辉对学习贯彻《条例》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条例》的重要性,把贯彻执行《条例》与推进学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结合起来,不断用于指导推动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实践。
二要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持续深入学习,在实际工作中有效把握和运用《条例》,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把每一项要求都化作行动、化为习惯、形成自觉。
三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牢记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监察权也要关进制度的笼子,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努力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提高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实际行动。
(撰稿:梁志凯,一审:叶嘉文,二审:葛金虎,三审:邢大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