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上午,学校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会在会议中心306会议室举行,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专员赖日辉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校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室主任邢大立主持,校纪委委员、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及全体在校纪检监察员参加了培训会。
培训会上,邢大立围绕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履行“监督责任”、做好教育预防加强自身建设等三个方面进行了工作实务培训。邢大立指出,在推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纪检委员要主动协助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认真督促提醒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做好纪律教育、抓早抓小谈话、述责述廉等工作;在履行“监督责任”方面,要重点加强对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加强对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岗位定级、人员招聘、绩效分配、研究生招录、招标采购等工作进行监督;在做好教育预防加强自身建设方面,要积极组织和参与各类警示、廉洁教育活动,加强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学习等。
赖日辉结合当前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面临的新情况、新任务、新要求,强调了召开本次培训的重要性,并就发挥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做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要做到“精明强干”,深入学习党纪法规,努力增强政策把握能力。二要做到“履职尽责”,不断强化责任意识,积极践行勇于担当精神。三要做到“坚持原则”,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抓好贯通融合,形成监督合力。四要做到“廉洁自律”,模范执行纪律规矩,切实发挥表率作用。五要做到“与人为善”,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同时,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追根溯源,堵塞漏洞,形成长效机制,共同推动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迈上更高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