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省纪委监察厅《关于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法纪教育,6月11日,校纪委在东莞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大朗大有园)召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小结上半年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黄碧莲,校纪委委员,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城市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参加了会议。
在收容教育所领导的陪同下,与会人员首先参观了收容教育所(大有园)园区设施环境,深入宿舍、课室、活动室、展览室、操场和图书室等场所,亲身感受在押人员的日常活动、学习帮教、文体活动、就医等场景,观看了他们自编自演的文艺表演及创作的书画作品等。通过现场体验,尤其是参观禁毒图片展览,看到那些触目惊心的画面,与会人员真正受到了触动灵魂的深刻教育,纷纷表示要加强发髻教育,自我约束,远离诱惑,不走错人生的每一步。同时大家对大有园优美的自然环境、公安干警秉公执法、科学、规范管理有序的工作流程、富有人性化的管教手段以及监区文化建设留下了深刻印象。
随后,与会人员与所领导和干警进行了座谈。所长谢汉康介绍了该所人员情况和工作情况,介绍了当前违法犯罪的原因和特点。据了解,大有园收容教育所是一个由看守分所、强制戒毒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四所合一”的监管场所,目前在押人员5100多名,每天有100余人进出,而全所仅有民警170多人,日常管教工作任务繁重。但由于全所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该所多次被评为全国一级监所和示范单位,还是全国三个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之一,被原公安部长贾春旺誉为“特殊学校新生家园”。黄碧莲副书记代表学校党委感谢市收教所领导对这次活动的大力支持和热情接待,同时对所领导班子的指挥有力、领导有方以及全所民警的敬业精神表示由衷的敬意,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加强校所合作,充分利用青少年警示教育这个平台,学习借鉴该所工作经验、管理方法和管教手段,抓好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法纪教育及警示教育,共同担当起教育的责任,为培养“四有”新人做出应有的努力。黄碧莲副书记还代表学校向市收教所赠送了一批励志书籍和纪念品。
接着,校纪委副书记、审计监察处处长汪璟同志小结了2012年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特别强调要学习贯彻汪洋书记在省十一次党代会报告和省纪委监察厅《关于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重点提出了下半年工作任务,一是要提前谋划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自选动作”,要求每个单位要结合实际抓一个重点;二是要做好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责任制的年度量化考评准备工作。最后黄碧莲副书记作了总结讲话,强调:第一,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落实好汪洋书记的讲话精神,提高管党治党的能力水平;第二,要加强监督,提高执行力和反腐倡廉的有效性。特别要抓好“三重一大”和落实《广东省高等学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暂行办法》(粤办发〔2011〕30号)的监督工作,要求各单位对照该办法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随时准备迎接省里的检查;第三,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一要不断加强学习,鼓励多读书,读好书,下学期拟在全校党员中开展“三个一”即推荐一批书目,熟读一本好书,撰写一篇读书心得的读书征文活动;二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工作能力和教育手段;三要与创先争优等活动有机结合,形式多样地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和抓好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