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级有关会议精神
3月17日,广东省教育纪检监察暨教育审计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强调,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我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审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制;突出重点,全力以赴做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围绕中心工作,积极推动教育审计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深化我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为开创我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新局面、促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动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1月26日,中共东莞市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在会议大厦召开。会议强调,要增强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守纪律底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横下心来纠正“四风”,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党内监督,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聚焦中心任务,积极为纪检监察机关“三转”提供支持。
二、学校去年纪检监察暨审计工作情况和今年主要任务
(一)2014年工作情况。一是聚焦“四风”紧抓教育。抓好党员干部教师学习教育,开展大学生廉洁修身主题教育活动,认真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邀请省教育纪工委书记赵康做辅导报告,鼓励机关党总支、外语系党总支、师范学院党总支等基层党组织开展“自选动作”。二是继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开展制度漏洞排查,推进
廉政风险防控
,重点查找财务管理、财经纪律、科研经费管理、采购验收、校外兼职兼薪和校内经营等制度漏洞,推进校内各单位风险点查摆工作,制订签订二级组织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认真做好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办学办班活动,加强采购监督,完成常规财务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全部28个二级单位、26名主要负责人开展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莞城校区原国有资产部分进行了全面清产核资。做好信访和案件查办工作,严肃处理了有关案件,开展了警示教育。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少数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主动担责任、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不够强,有的党员教师党性观念较为淡薄,与从严治党、依法治校的工作新常态要求存在差距。二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纪检监察审计工作机制、队伍及能力建设有待加强。三是部分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措施不到位,执纪监督问责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四是反腐倡廉教育实效有待提升,校园廉政文化建设需要加强。
(三)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出台《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细则》,认真抓好落实。修订完善考核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对二级组织机构及其党政“一把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工作。二是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切实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学校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巩固和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探索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强化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切实加大对干部选拔、财务管理、科研经费、物资采购、资产管理、工程修缮、校办产业、兼职兼薪、评审评比评估等工作以及重要敏感岗位的监察力度,严格监督执行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党务院(系)务财务公开制度。加大审计监察力度,重视利用审计成果,严肃整改问责。四是组织开展专项巡查。重点对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落实2014年度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和惩防体系建设分工方案等情况进行专项巡查。五是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加强信访和案件查办工作,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建立问责和通报制度,严格督促党员、干部、教师“讲规矩、守纪律”。六是继续强化反腐倡廉教育。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强化党员干部党性意识。深入开展廉洁从政、廉洁从教、廉洁修身教育,认真组织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七是加强纪检监察审计队伍建设。落实纪委“三转”要求,重视校纪委委员、各党总支纪检委员、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实施纪检委员列席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探索组建兼职纪检监察员队伍。聘请校外专家协助开展重要审计项目,拓宽审计业务范围。
三、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一)紧紧抓住落实“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一要提高认识。从现实来看,近些年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认识,仍然存在诸多误区。有的认为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党风廉政建设就是纪委的事,就是纪检委员的事,不研究、不推动、不解决问题,工作一推了之;一些领导班子成员只抓分管业务工作,对其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基本“无意识”,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责任;有的认为党委是领导主体,每年开个会、讲个话、签个责任书就差不多了;有的只重抓业务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不抓惩治腐败,淡忘了党的领导首先是政治领导,甚至认为当前抓反腐败过了头、影响了发展;有的习惯和稀泥,提拔选用干部很积极,对干部身上的缺点错误却视而不见,放任一些党员干部滑向腐败深渊,甚至出了问题还“捂盖子”,压案不查、瞒案不报;还有的领导干部只表态、不行动,说一套、做一套,甚至带头搞腐败,带坏了队伍,败坏了风气。有的领导干部对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特别是对纪委的监督存有抵触情绪,不但不积极配合,还错误地认为是“找麻烦”、“添乱”。明确“两个责任”,有利于牢牢抓住责任制这个龙头。只有自觉地把责任担起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才能破除障碍、打破瓶颈,才有出路、才有希望。
二要厘清责任。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5个方面: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党委主体责任是一个责任体系,由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共同承担,党委(党组)履行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成员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纪委承担监督责任,既是监督主体、执纪主体,也是问责主体、管理主体,要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从根上把监督责任履行好。
三要整体推进。落实主体责任是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基本前提。党委对纪委工作的领导越是旗帜鲜明、坚强有力,纪委的监督就越有权威性,纪委的工作就越有条件、空间和成效。同时,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创造条件本身,又是主体责任的基本内容之一,是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具体表现。落实监督责任是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保障。作为党内执纪监督的专责机关,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责无旁贷,必须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升监督责任的执行力,为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提供坚强保障。
四要主动担当。必须以十八大以来的中央精神为标准,向中央的基准看齐,向党的立场观点、方针政策看齐。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成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以抓铁有痕的劲头推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要以上率下、上下贯通,层层传导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责任具体、环环相扣的“责任链”,以“不落实之事”倒查“不落实之人”。
(二)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廉洁点评,带头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请示汇报制度,带头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带头对自身存在问题立行立改,切实发挥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的作用。在管住自己的同时,还要敢抓敢管,敢于动真碰硬,管住自己的人,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此外,要防止领导干部“为官不为”,坚决反对、严肃处理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等问题。
(三)注重抓早抓小使纪律成为“带电的红线”。通过明确“划红线”、及时“拉警报”、果断“踩刹车”,抓早抓小、严格执纪,真正做到纪律和规矩面前“零容忍”,促使党员干部远离纪律和规矩的红线。只要违纪就要审查,就要及时处理,该处分的处分,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使纪律真正成为刚性约束。要破除对小毛病、小问题习以为常、见怪不怪的错误认识。要抓住群众信访举报、日常监督检查、经济责任审计、网络反腐舆情、党风廉政建设巡查考核、述职述廉述德、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审核、外出审批报告、干部人事档案清理、兼职取酬情况清理等手段,形成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还要注意收集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建立各级纪检组织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廉情信息制度,及时进行汇集、梳理、分析、研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