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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五一、端午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年05月03日 00:00


校内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学生社区党工委、城市学院党委,各二级组织机构:

五一劳动节、端午节临近,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弘扬清正廉洁、文明节俭的良好风尚,严防四风反弹,杜绝节日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守纪律规矩

各二级党组织、二级组织机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节日期间,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等活动,不得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购物卡,不得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会馆;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以及违规举办节日庆典活动;严禁酒后驾车和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二、严格落实责任

各二级党组织、二级组织机构领导班子要坚守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前对节日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做出安排部署。一要加强教育提醒。通过召开会议、廉政谈话等形式教育提醒本单位党员干部廉洁文明过节。二要履行一岗双责。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为分管范围内的主要责任人,既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抓好分管范围内文明廉洁过节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同时又要发挥表率作用,严于律己,以上率下,以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清廉过节度假。

三、严肃查处问责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纪检委员要谨记自身职责,强化监督意识,善于发现问题,协助党总支(直属支部)和校纪委加强党风、作风和纪律建设。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并对相关人员严肃追责处理。

校纪委、监察处举报电话:22861331;网络举报邮箱:jw@dgut.edu.cn

 

中共东莞理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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