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廉洁纪律的通知
校内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学生社区党工委、城市学院党委,各二级组织机构:
2017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弘扬廉洁从政、廉洁从教、文明节俭的良好风尚,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节日氛围,现就加强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纪律观念,切实增强廉洁意识
全体教职员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性,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和消极腐败现象,维护自身良好形象。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严守纪律,率先垂范,从我做起,牢记身份,守住底线,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各项规定。
二、强化纪律要求,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
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及实物;严禁用公款买送月饼等礼品; 严禁公款吃喝、宴请和报销个人接待费用;严禁违规接受宴请;严禁公款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公费旅游作为奖励教职工的方式或福利待遇;严禁借调研、学习、考察、培训、爱国主义教育为名进行公费旅游;严禁公车私用和党员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 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及利用婚丧喜庆敛财等行为; 严禁收受会员卡、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 严禁参与赌博活动。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行为
校内各二级组织机构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严防“四风”现象反弹;党员领导干部既要管好自己,又要带好队伍,切实加强节日期间本单位的作风建设和廉洁纪律教育工作。
学校纪委和监察处将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对发现的问题,依纪依规,快查快办;严格执纪问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举报电话:0769-22861983,举报邮箱:jcc@dgut.edu.cn。
中共东莞理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