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党组织、各二级组织机构:
2024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和良好育人环境,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以钉钉子精神防治“四风”,弘扬新风正气。各单位“一把手”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要加强宣传力度,大力倡导新风正气,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要加大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力度,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近期公开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教师职工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知边界明底线,推动形成清廉过节的浓厚氛围。
二、严明纪律规矩
广大党员干部、教师职工要深刻认识到中央八项规定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底线思维,严守纪律规矩,坚决做到以下行为:
(一)严禁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管理服务对象的月饼、蟹卡蟹券等节礼及其他礼品礼金、电子红包、商业预付卡、快递物流;
(二)严禁参加学生及家长、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三)严禁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推销商品或服务获取利益等行为;
(四)严禁餐饮浪费、违规吃喝、出入私人会所;
(五)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
(六)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七)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及福利;
(八)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违规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九)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
(十)严禁酒驾醉驾;
(十一)严禁不讲组织程序、不严格执行请销假及外出报备有关规定,违反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制度;
(十二)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其他行为。
三、强化监督执纪
节点即“考点”,过节不失节。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围绕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开展自检自查,坚决破除“小节论”、“影响发展论”、“行业特殊论”等错误思想,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遏制。校纪委委员、二级纪委成员、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要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协助所在党组织加强教育提醒和监督检查,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学校纪委将持续保持严的主基调,紧盯易发多发的“节日病”和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将从严处理,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举报电话:2286-1983。
中共东莞理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