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党政管理机构:
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党内谈话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办发〔2019〕16号)要求,请认真落实日常监督抓早抓小谈话工作,重点做好“提醒谈话”。各二级党组织、党政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务必准确掌握“日常谈话”、“提醒谈话”与“警诫谈话”概念,准确区分工作提醒的“日常谈话”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提醒谈话”,及时填写《日常监督抓早抓小谈话记录本》,于9月17日下班前将谈话记录电子版发至纪委办公室OA邮箱。学校纪委将通报第三季度谈话情况,对排名末位的进行约谈、预警,并将全年谈话情况纳入年底党建考核。